如果一个人长久的驻留在心底,挥之不去,那是爱吗?
一个人最记得的是遗憾和错过。是没有完成的故事,是系在心里的一个结。相爱不能相守,离开后漫漫的蹉跎。山盟海誓,锦书难托,或者时空分隔或者生死两茫,又或许年少轻狂高傲不谙世事的错过,终换不得眼前的怜惜和相依。遗憾似乎很美,很应该记得,残缺矗立成突兀的心结,剪不去理还乱,眉头心头缠绕。因此就该记得么?你爱的是什么?你还是爱着自己,为自己的不和她在一起寻找借口。得到某种平衡安慰,如同饮酒,怀旧是精神的迷醉。
求不得不是爱,因此无须记得。伤离别不是爱,因此无须记得。这两者确是缠人的梦想和依恋,心情煎熬了岁月,消耗了青春,纵有闲情几许,怎敌得过春来冬往,眼前景色?不如怜惜眼前人,眼前桃花春风,旧时小楼明月毕竟随波而去。忘记过去不是一种背叛,该忘就忘,她还记得吗?人无须对过去负责,超脱心的惯性和依赖需要勇气,因了惰性而不愿寻找求索,一味的沉溺于过去才会嗟叹哀怨,你爱着谁,你知道吗?
爱,不是爱过。而是爱着。如同爱着自己一样,你感觉不到。你爱着的那个人就应该和爱着的那个自己一样,离开自己最近,却又最远,几乎永远都不会被想起。
爱着的人,无须记得。
世上被记得的只有恨,只有怨,如果记得是痛是苦。而不记得的,才是爱,是情,是幸福,是快乐!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-6-23 19:07:41编辑过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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